木质生物填料/滤料
污水处理厂离子除臭设备技术方面的要求
日期:2024-12-26 10:44:38 作者: Betway登录入口
设备外一米等效声级≤70dB(A);同时执行GB12348《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2)、污水所产生的臭气经臭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集中送至离子除臭装置处理,经抽风机作用后达标排放,抽风机与除臭装置配合设计选型,并位于同一个土建基础上。
3)、卖方提供的离子除臭设备为成套装置,必须是引用世界领先的除臭技术产品。并应全面负责咨询、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售后服务等。
4)、臭气喷淋洗涤系统包含水箱、循环水泵、自动补水、自动排污等装置,投标文件中须有适应-10℃至+45℃工作环境的具体解决方案。为降低使用成本,喷淋水需要循环使用,自动定期排放更新(时间每4---120小时排放一次),但喷淋水量不小于10立方/万立方风量/小时。
臭气密闭和收集———臭气输送———精密除尘过滤装置———离子发生反应及喷淋洗涤系统装置———水气分离装置———离心式风机———达标后用管路向高空排放
1)、离子除臭工艺是一种安全可靠的处理方法,其原理为离子活化臭气分子发生分解的直接反应与活化其它气体分子再分解臭气分子的间接反应相结合的一种高级氧化技术,综合利用了离子对恶臭物质的破坏作用和氧对恶臭物质的氧化去除作用来去除恶臭气体中的硫化氢、氨、甲硫醇等VOC(挥发性有机物),因在干燥条件下氧化效果有限,同时无法去除氨气,加入喷淋洗涤系统进一步提升其去除率(喷淋水最终排放的污水处理系统来进行生物处理),同时因臭气中含有大量灰分与杂质,通过喷淋可去清洗去除污渍以保证设备内部清洁。
噪音(包括电动机在内)在电机最高转速时应低于70dB(A),叶轮的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2.5级,且满足24小时连续运转。
投标人负责离子除臭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出厂检验、装配、运送到工地现场、就位、安装、现场检验和调试运行、竣工试验,以及负责对业主有关人员的操作培训、12个月保修期内免费服务和永久性售后服务等。
3.5、尾气排放管道及支架等配套设施(高出旁边的构(建)筑物且高出地面不小于6米,含排放管钢筋混凝土基础等);另外设备总进风管和尾气排放管道上必须开直径75mm的监测取样孔2个,并安装盖板。
5)、氧离子发射管的发生效率对气体相对湿度较为敏感,设备必须有设施应对进风相对湿度达到95%以上时保障氧离子和臭氧发射效率不被降低,同时应当保证喷淋洗涤系统不会对发射管产生一定的影响,投标文件中须有具体解决方案的描述(进风采用膜过滤法除湿不予接受)。
6)、处理系统的风量设置一定要满足同时满足规定的最小风量和5.1中的要求。
箱体采用不低于S30403牌号的不锈钢制造,离子反应处理箱箱体采用框架结构,箱体面板拼装设计,且保证箱体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设备室外安装,材质为不低于S30403牌号的不锈钢。工作中与喷淋洗涤液接触部分的材质必须为不低于S31603不锈钢材料(如果有填料,填料部分可不采用金属材料),填料须能抵抗强酸性或者强碱性氧化剂稀溶液或者植物液而不被腐蚀,该部分的材料投标单位一定要在标书中注明。
除臭系统主体部件离子发射装置必须是原产地为欧美的知名厂家生产(投标时须提供品牌和近期使用证明),设备性能先进,质量可靠。
系统运行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并可在确保排放达标的前提下采用经济运行模式,以降低运行成本;。
生物除臭系统的壳体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者不低于S30403牌号的不锈钢制造,均由投标人负责建设。生物除臭系统的填料的常规使用的寿命一定要保证15年内无需补充或者更换,因常规使用的寿命不够而提供15年内补充或者更换的材料的方法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应使用先进的、优质的、耐用的、对人体及空气无影响的、拥有非常良好调控性能的欧美进口高品质的产品(须提供对应近期海关进口证明资料),为适应高浓度臭气的处理,发射管(不含镇流器消耗的部分)功率配备按需要配备,但是不小于1.2瓩/万立方米风量,否则投标将不予接受。在运行时则能够准确的通过进气和出风口在线硫化氢传感器检验测试的浓度调节此部分的使用功率。设备和材料均适应长期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和间歇运行模式。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必设专职人员。设备是低能耗产品,设备的安装、维护应简易、方便。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2.生产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企业具有五年以上生产、施工经验;提供三项同类业绩,附用户证明材料;
4.提供国内有效的权威第三方对所投标的除臭装置的功能性与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
5.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业主所使用的除臭设备的技术售后服务及技术保障,近3年内制造商就离子除臭设备及其工程有过诉讼历史的将不被接受,制造商一定要如实告知不得隐瞒,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XX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粗、细格栅、沉砂池、贮泥池、氧化沟厌氧池及渠道会产生并散发出恶臭废气,这些废气主要介质是硫化氢(H2S)、氨(NH3)、硫醇类等以及其他VOC气体等挥发性物质,其感官体现为综合性恶臭异味。
为了削减污水厂运行过程中臭气的浓度,避免所产生的臭气对设备的腐蚀及对旁边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本次招标要求,需进行除臭治理。
寿命≧10000小时,功率配置≧1.2瓩/万立方米风量,可按照真实的情况可运行在任意功率。
24小时/天连续或根据相关要求间隙运行方式,同时可按照进风口的硫化氢传感器测定的臭气浓度全自动只开离子除臭;离子除臭加清水洗涤;两种运行方式。
系统主体设备常规使用的寿命15年,离子发射管常规使用的寿命大于10000小时并为欧美产品。
2)间歇运行模式:按照人工设定的间隔时间实现系统的自动开机与停机;或在操作工人需要时实现简单的开机与停机。在停机时间长达一周后再次开机时,确保除臭装置能在1小时内达到正常的除臭效率。
如果是生物除臭系统,臭气在喷淋段的停留时间不能低于4.5秒,未注明部分的配置与离子除臭同等要求。
离子除臭设备、排风设备应成套配备供货,设备最大尺寸应满足现场安装要求,不论本技术规定是否指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3.1、装备完整的内带喷淋洗涤系统(含水气分离装置)的离子除臭设备及相应的设备钢筋混凝土基础。
中标的供应商还应负责对本除臭设备及系统提供二次深化(施工)设计(不得增加费用),提交给设计院和业主审核。如审核通不过,采购方有权更换中标供应商;如果按照经审核的二次深化(施工)设计实施后,除臭系统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检查和验收》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时,中标方须无偿做改造并在3个月内达到要求。
处理设备的处理效果应符合环保要求。在正常工况及常规气象条件下,污染物气体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排放规定要求,同时硫化氢去除率高于85%,氨气去除率高于85%。
排风机完全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材料为玻璃钢,适应于腐蚀性空气条件下长期间断或连续运行。采用离心式低噪声风机,装有隔振垫的基础框架。抽风机为离心式结构,电机电源380V/3Ph/50HZ,防护等级IP55。需采用变频风机,变频器须采用ABB或者施耐德品牌,内带EMC滤波器和谐波抑制电抗滤波器且功率配备大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机一个等级,能够在中控室根据自身的需求远程调节电机转速,从而调节抽风量,在保证满足生产状况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电能。离心式风机允许最高温度为55℃,离心式风机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风机带有隔音装置,保证噪音(包括电动机在内)应低于70dB(A)。
总则:标准化的外观、运行、维修、备品备件以及卖方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最终产品。
1、粗格栅、细格栅、悬流沉砂池、贮泥池、水渠;2、一期氧化沟厌氧池;3、二期氧化沟厌氧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