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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9月18日至9月27日共7件)
日期:2024-12-26 10:15:16 作者: Betway登录入口
大季家镇开封路,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
该案件是重复信访案件。经再次现场核实,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开封路8号,现有2台焚烧炉,均配套了烟气治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中,第一台焚烧炉采用SNCR+急冷+消石灰及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麻石水膜除尘,烟气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第二台采用SNCR+急冷+消石灰及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两级喷淋湿法脱酸+烟气在加热器+活性焦吸附,烟气处理后经51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线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危废贮存仓库等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通过调阅企业近期自行委托的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日常突击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危废装卸、仓库门窗封闭不严等废气无组织扩散扰民问题。
开发区环保局已约谈该企业负责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将A5A7危废暂存库顶部排气扇进行拆除,要求企业认真排查废气排放各个工序车间,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提升收集处理效果,抓紧开展深度治理,进一步研究采取异味治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2018年9月20日,栖霞市环保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两家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
1.赵启刚养猪场位于桃村镇卧龙村东侧河南岸,柳家庄村西南,距离村庄不足500米,有6排猪舍,现存栏200头,养殖废水及粪便暂存于场东侧贮存池内,经干湿分离机分离后用于农田施肥,未发现猪粪随意倾倒情况,猪场散发臭味。
2.赵昌敏养猪场位于桃村镇卧龙村东侧河南岸,距离村庄不足500米,有4排猪舍,现存栏230头,养殖废水暂存于场南侧贮存池内,粪便暂存于场西侧,用塑料布遮盖,未发现粪便随意倾倒情况,猪场散发臭味。
两家养猪场存在的问题:无畜牧部门备案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猪场散发臭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栖霞市环保局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立即到畜牧部门备案;2.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封闭的废水收集池及具有三防措施的粪便堆放场;3.对猪场定期喷洒除味剂,消除异味。
1.2018年9月21日,龙口市环保局会同龙口高新区管委对龙口市兰高马胡同石灰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配套建设了除尘和脱硫设施,其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7年10月10日取得龙口市环境保护局备案(龙环评函[2017]65号)。现场检查时,该厂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所有易扬尘物料堆均有防尘网苫盖,厂区有洒水痕迹,未见扬尘。
2.前期处罚情况:2018年8月27日,龙口市环保局针对该厂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立案调查,8月28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龙环改字[2018]第343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告字[2018]第343号),9月1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8]第343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龙口市环保局将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对龙口市兰高马胡同石灰厂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其各类治污设施正常运作、稳定达标排放。
经调查核实,郭城镇西山村村西共有2家采石场,分别是王建新采石场和姜国权采石场,位于村西2.5公里处,周边无村民居住。该2处采石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环评报告等相关手续齐全。两家采石场根据相关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每天进行洒水降尘。
经调查核实,该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设备正在运行,在线监控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外排废水达标。经对厂区周边勘察,厂区周边无显著异味,厂区内部一期进水口和污泥浓缩池周边有明显异味。经员现场调阅企业巡检记录和自测报告,企业按要求做了人工巡检和自行监测;一期工程进口除臭设施正在运行(今年6月新上一套全过程生物除臭系统);二期工程生物除臭+离子除臭设施正在运行;经调阅除臭设施人工巡检记录,除臭设施运行无异常。此外,2018年8月24日和9月4日对企业厂界臭气浓度委托山东华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
针对异味超标违法问题,烟台市环保局已于8月26日、9月11日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烟环责[2018]51号、53号),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1.要求企业立马停止超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强管理,按要求开展臭气自测,特别在气压低、臭气扩散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开展臭气自测。
2.尽快完成全过程除臭系统的调试工作,提高除臭效果,减少臭味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3.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现实情况应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积极地推进该厂敞口部分的全封闭工作(封闭后同步安装异味收集处理装置)进展。
1.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福尔化工集中区内,有环保手续。该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先经二级降膜吸收器吸收,再经水吸收+二级碱吸收塔吸收去除后排放;工艺中产生的微量有机废气经吸收塔降温处理回收后排放。2017年6月,该公司投资300余万元建设了高级氧化塔治理设施,异味治理效果得到了提升;2017年12月,投资300余万元在厂界周边安装了3处VOCs在线日与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运行。
2.2018年9月27日,龙口市环保局会同徐福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做了现场检查,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少许异味,调阅其厂界VOCs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数据。该公司已按要求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和山东华谱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废气排放和厂界异味定时进行检测并出具有检测报告,所监测的污染因子均达标。
龙口市环保局责令山东福尔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经调查核实,该村2014年被定为省级贫困村,为开展扶贫对村庄四类土地80亩进行改良,建造扶贫大棚采摘园,对村后60亩水面水库进行清淤,产生的废沙土再次利用进行清理洗涤处理,此项目得到当地政府同意。经走访了解,当地村民表示改良土壤是建设扶贫项目的前提,晚上不清洗沙,白天洗沙亦无粉尘产生。
经与该村村委负责人沟通,要求其对土堆进行覆盖并设置隔离网,保证夜间不进行运沙作业。古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村土地改良项目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