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冰雪头条:河北省旅行社招徕游客奖补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24-12-27 09:42:00 作者: Betway登录入口
冰雪头条(微信号:bingxuetoutiao)资讯,为支持和鼓励旅游企业实施“引客入冀”计划,激发旅行社开拓境外和省外客源市场的积极性,更好激活全省旅游市场,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河北省旅行社招徕奖补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内容见下文)进行了修订并正式颁布。
一、各地文旅部门和广大旅行社企业要深刻领会政策意图,乘势而上,主动转变经营方式,整合文旅资源和旅游线路,积极开拓境外和省外客源市场,全面激活河北省地接旅游市场;
二、要树立良好的河北旅游品牌形象。规范的市场环境是旅游业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对于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保障广大游客安全舒适贴心旅游具备极其重大意义。各地文旅部门、旅行社企业要格外的重视旅游安全,从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对旅游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各类行业组织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完善行规行约,营造诚信公平市场环境;三、务必严格执行政策。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程序、流程做好奖补申报审核、监督,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四、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各地要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对我省奖补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旅行社企业对我省招徕奖补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五、注重反馈与改进。要根据政策实施过程中反馈出来的问题,对政策一直在优化完善,更好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第一条为支持和鼓励旅游企业实施“引客入冀”计划,更好地激活旅游市场,加快推进全省文旅市场恢复振兴,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23〕75号)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主要是针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和法规规章、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组织河北省行政区域外游客及境外游客入冀旅游的旅行社进行激励性奖励。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不在奖补对象之列。
第三条奖补资金实行事后奖补,同一人次或事项只奖补一次,不在各项奖补项目中重复计算。
第四条河北省旅行社招徕游客奖补资金年度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按照符合奖补标准的旅游团队入冀旅游时间由早到晚排序,资金奖完为止。
旅行社包租非固定航班客机组织境外游客入冀旅游,且在冀连续停滞时间不少于2晚3天。每架次包机入冀游客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含100人)或单班次航班(中型及以上客机)上座率达到90%及以上的,单次航程2500公里以下的每架次入境包机奖补8万元,单次航程2500公里及以上的每架次入境包机奖补10万元。
旅行社包租非固定航班或固定航班客机组织境外游客入冀旅游,且在冀连续停滞时间不少于2晚3天,每架次包机入冀游客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含100人)或单班次航班(中型及以上客机)上座率达到90%及以上的,按照入冀旅游时间进行排序,对年度前20架次入境旅游包机分别奖补15万元,同一国家(或地区)享受此项奖补的入境旅游包机数量不超过5架次。超出以上特殊奖补条件的入境旅游包机,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旅行社包租非固定航班客机组织省外游客入冀旅游,且在冀连续停滞时间不少于2晚3天,每架次国内包机入冀游客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含100人)的,每架次国内包机奖补3万元。
第六条 旅游专列奖补。指旅行社包租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冀旅游,且在冀停滞时间不少于2晚3天,并入住酒店2晚以上(含2晚)。每列专列入冀游客人数达到400人以上(含400人)的,每列专列奖补4.8万元;同一专列入冀游客人数每增加100人(含100人),追加奖补1.2万元,每列专列最高奖补10万元。
旅行社单次组织境外游客入冀旅游且人数达到20人(含20人)以上不足50人的,在冀连续停滞时间1晚2天以上且不少于24小时,按照每名入境游客200元的标准奖励;在冀连续停滞时间2晚3天以上,按照每名入境游客400元的标准奖励。
旅行社单次组织境外游客入冀旅游,人数达到50人(含50人)以上不足80人的,在冀连续停滞时间1晚2天以上且不少于24小时,按照每名入境游客250元的标准奖励;在冀连续停滞时间2晚3天以上,按照每名入境游客500元的标准奖励。
旅行社单次组织境外游客入冀旅游,人数达到80人(含80人)以上的,在冀连续停滞时间1晚2天以上且不少于24小时,按照每名入境游客300元的标准奖励;在冀连续停滞时间2晚3天以上,按照每名入境游客600元的标准奖励。
多家旅行社共同组织的团队,由牵头旅行社申请奖补,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联合申报。
旅行社每季度组织省外游客入冀旅游达到一定规模,且单个团队在冀连续停滞时间不少于2晚3天,并入住酒店2晚(含2晚)以上,可申请国内游客人数奖补。
旅行社季度累计组织省外游客500人(含500人)以上不足700人的,按照每名省外游客65元的标准奖励;季度累计组织省外游客700人(含700人)以上不足900人的,按照每名省外游客70元的标准奖励;季度累计组织省外游客900人(含900人)以上不足1100人的,按照每名省外游客75元的标准奖励;季度累计组织省外游客1100人(含1100人)以上的,按照每名省外游客80元的标准奖励。每家旅行社最高奖补10万元。
多家旅行社组织的团队,由牵头旅行社申请奖励,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联合申报。
第八条凡申报奖补项目的旅行社,均须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入境游接待或国内游接待团队信息进行备案,未如实填报旅游团队等相关信息的不予受理。申报奖补项目的旅行社须在团队到达3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指派人员对团队进行初步核查,汇总后上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程序对申报资料做审核。
(一)以季度为单位计入奖补考评周期。奖补结果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现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奖补项目的旅行社须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暂行办法附件规定的申报材料向所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上报申报材料,由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至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第十条申报奖补的旅行社应按照本暂行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努力配合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完成抽查审核工作。对不及时填报系统数据、提供记录与实不符、超出申报时间或申报事项不在规定期限和范围的旅行社不予奖补。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奖补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及后续两年的奖补申报资格:
(二)由于申报单位自身问题导致的服务的品质过失,年度被有效投诉3次以上(含3次)或出现重大投诉事件的;
第十二条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其退还申领奖补费用并有权依据《财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奖补申报单位拒不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24年7月26日施行的《河北省旅行社招徕游客奖补管理暂行办法》(冀文旅市场字〔2024〕8号)同时废止。